一、申领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一直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三)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申领时限
申领时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到2020年12月31日截止。
三、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网上办理统一平台: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
微信办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二)现场申领
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四、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
五、失业补助金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眉山市失业保险金的20%即264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眉山市失业保险金的15%即198元/月。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地址: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三楼失业保险股
电话:028-374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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