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 日期:2023-03-30 11:34
  • 浏览:562次

为做好2023年签约服务我市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市拟开展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签约服务我市各实施范围县的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

考核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考核招聘方式

采取实施范围县直接考核招聘签约方式。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仁寿县:4月7日,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仁寿县文林街道奎星街87号);

洪雅县:4月21日,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152号);

丹棱县:4月14日,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丹棱县齐乐镇北环路150号);

青神县:4月17日,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青神县建设路36号)。

2.应聘人员需提供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籍证明等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就业协议(培养学校盖章)3份。由各实施范围县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三)考核招聘

1.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的当天或第二天,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招聘由各实施范围县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岗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生与实施范围县按规定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落实学校岗位

由各实施范围县结合本县实际自行安排。

(六)后续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

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件到签约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后续体检、考察、公示、报到及聘用等后续程序由签约县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资格审查和考核招聘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若因其他原因需调整考核招聘时间的,由实施范围县另行通知。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王学华028-38195056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黄柯梦18089501354

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王鑫18783315191

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黄莹19981280118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涂芮13568307338

附件:眉山市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9日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

客服微信

微信扫一扫,加客服为好友

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

联系客服
服务号
官方微信
回到顶部